根据国家教育部、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目前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
A、签订正式就业协议
(1) 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,领取就业报到证,到用人单位就业。
(2) 被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录用的。
(3) 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(聘用)合同的毕业生。
(4) 定向、委培毕业生原定向、委培单位就业。
(5) 毕业生参加国家、地方项目就业。
B、签订应聘协议
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应聘协议,不需要就业报到证,到用人单位工作,其户口、档案将迁回原籍。
C、灵活就业
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,其中包括自主创业、自由职业等。
自主创业指创业企业(包括参与创立企业),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、管理者。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。
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,如作家、自由撰稿人、翻译工作者、中介服务工作者、某些艺术工作者等。
D、出国、升学
出国:毕业生出国、出境留学及工作,有交纳培养费或其它出国证明(如护照复印件或签证复印件等)。
升学:包括毕业生考取专升本,有录取通知书。